04 真相-《侦探小姐等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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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偷拍者准备了匕首、麻痹药,或者何宅里本身就有这些,在何先生睡在了卧室里后,由潜藏处进入,一击杀人。”

    “杀人后,估计还不到四点,凶手在笔记本硬盘上敲下一个似是而非的txt,就离开了,走时用扫帚清扫了门前到篱笆门附近地面,再将扫帚投掷回去,完成杀人过程。”

    黄先生这时候不满了,说:“喂喂,这样的话,老郑老胡他们两个也有可能吧,凭什么单纯怀疑我?”

    “因为一个凶手自作聪明的行为暴露了他的真实身份。”

    黄先生沉静了下来,说:“那我倒想仔细听听了。”

    “凶手其实对何先生今天凌晨会不会出来裸行是不够确定的,因为何先生是依据教义规划自己行为的,而‘最后一次’裸行后写下遗言死亡,这是最能让人产生自杀判定的思维逻辑了,还好,这次何先生真的出来了,不过呢,为了确保有证据表明何先生本次裸行过,凶手自身又装扮成了相近的样子在何宅附近一个摄像头下不远不近处露了一面,也就是四点二十的小区录像,这样就防范了沐家并没有拍下何先生行为的可能性,在自己被调查时更可错乱时间线……但也是这一点,暴露了凶手。”

    黄先生似在努力跟上思维,一手压止方良的话,质疑说:“等等,你是说所谓的凶手四点二十在摄像头下不远不近的位置露了一面以伪装何先生,这个什么意思?”

    “意思是,凶手同样赤身裸体,以表示四点的时候,何先生还在裸行。”

    “哈哈、哈哈哈——”

    黄先生抑制不住地大笑。

    “要说穿着衣服伪装,我还可以想象,但赤身裸体,何先生又是那种体型,镜头下要怎么伪装?”

    方良想着照的话,说:“手法说穿了毫不新奇,只要运用一下影视道具里那类肌肉贴片,或是某种塑胶模子,套在自己身上,低视效的镜头下,足以以假乱真。”

    黄先生不说话了。

    “这当然是有限制的,第一要个头符合,三人里你和郑先生都可以;第二最好是光头,胡先生符合,但在事务所时我们发现,你偶尔会按一下头发,疑似戴了发套,按照发套的厚度,你估计也是光头;第三,贴片或是套模子可是个专业的活儿,非常耗时也讲求细节,只有黄先生你做过剧组的道具师,最有可能。”

    黄先生忽说:“我比较不理解,你们怎么就能认定,那个四点的视频里是道具手段呢?”

    这里,就有探讨的口吻了。

    方良说:“这个问题黄先生你自己应该了解吧?人体贴片或模子,不说色泽的异同,站着不动或动作不大看不出来,但当一身肥肉,大步走起来的时候,那种局部的动态感是不一样的,一般人或许辨不出,交给有经验的道具师就简单了。”

    黄先生苦笑:“看来,小兄弟真是有备而来的,不过你看看地理位置,春柳小区还是蛮大的,我在这一头,何宅在那一头,中途还要避开摄像头,就算是跑步,单程都要十几分钟,再加上上下楼换道具之类,费时不短,可我五点不到就穿着便装从楼下下来,碰见了出来打扫的清洁工,还打了招呼,之后又去买早餐的油条了,跟四点二十那个录像之间,多少有些紧张吧?”

    方良说:“这个也简单,事先准备好自行车就行了,子时之前,你可以在家里穿好道具模子,套上宽大的衣服,出来利用自行车到达何宅附近,潜藏起来,一直到三点半后杀完人,赤身在何宅附近的摄像头下露一面,再回去藏着衣服跟自行车的地方,快速骑上车回这一头自己家的楼,脱道具不同于穿,可没有那么费时,所以你的时间还是蛮宽裕的。”

    到此,黄先生似乎也没了辩解的打算,说:“就算你说的再合理,终究只是推断,请问证据在哪里?”

    “证据至少有三,第一,我们在何宅附近拍下了好些赤脚脚印,想完美扮演死者又不影响行动,脚底应该没有贴片之类,可以进行脚型比对;第二,就是道具的自行车,黄先生平时不用自行车吧?白天你也没机会处理,所以这所楼下停放的车里,说不定哪辆有你的指纹,再依据线路找找车辙印,可以将行迹串联;第三的证据,黄先生方才不是刚丢掉么?那些模子,即便剪碎,被清洗过,不见得没有指纹、汗液、死者血液。”

    黄先生本能跑向垃圾桶,一个人提前出现,用带着手套的手将塑料袋提了出来,是孙警官,后者向方良二人伸了下大拇指。

    黄先生终于认输,无力摊坐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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