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只有摸到绝张的六索,自己【四四四四伍索】的搭子才能瞬间构成两组面子。 但现在那张绝张六索是不可能指望的了。 而且他这一巡还摸上了一张二索。 因为三索被碰断,这张牌已经沦为废牌。 再等下去的话,自己速度绝对根本上南梦彦。 “杠。” 和也沉吟了片刻,最终被逼无奈,还是决定开杠。 紧接着便从岭上上摸出一张五索凑成雀头,随后将二索打出。 听牌了。 可惜是一个丑陋的断幺坎三筒。 而且翻出的杠宝指示牌还是另一张五索,平白无故给南梦彦多了三张杠宝牌。 但没办法,被南彦连续碰断两次,逼得他不得不开杠。 “加杠。” 可在下一巡,南彦立刻便将手里的六索加杠出去。 紧接着在岭上牌上,摸进了一张牌,随后将这张牌缓缓打出。 是一张九筒。 同时翻开了岭上牌,一张二索的出现,让和也顿时瞳孔瞪大。 宝牌再度加三! 不行,即便是断幺,南梦彦这副牌也已经倍满了。 真是该死,自己的开杠,给他送去了无数的宝牌! 三筒再不出现的话,南梦彦恐怕要自摸了。 而在下一刻,和也进了一张红五筒。 打出二筒,手牌改良成听三六筒,但仍旧没有自摸成功。 这让和也不免腹诽,难不成断幺九这个役,真的跟他本人相性不符! 在和也绝望的眼神注视下,下一巡南彦摸上来的牌,便被正面朝上地扣在外面。 果然,南梦彦领先他一步,提前自摸了! 【三三五六七七八筒】;副露【三三三六六六六索】+自摸的六筒。 “自摸,断幺dora7,每家8000点。” 和也凝视着南彦牌河里躺着的九筒,才知道后者放弃了岭上花自摸的九筒,选择了见逃。 这是因为加杠九筒如果岭上自摸的话,就不会翻出新的杠宝指示牌,也就少了三张三索的杠宝牌。 所以他见逃了九筒,为的就是让杠宝指示牌翻出来。 而且因为岭上自摸的是九筒,少了断幺的一番,便只有‘岭上+dora4’的满贯。 在见逃之后,重新自摸上来的六筒,让这副牌虽然少了岭上的一番,但多了断幺的一番以及三张杠宝牌。 从满贯,直接跳到了庄家倍满! 原本的每家4000点,变成了每家一个闲家满贯的直击。 一本场,宝牌北风。 五十岚健还在做牌的阶段,一张西风突兀地给南梦彦放了一炮。 “混全带幺九,dora3,12300点。” 看着南彦单吊的西风。 这个瞬间,本来吃瓜看戏的五十岚也瞬间清醒了过来。 南梦彦好像不仅仅是要击飞和也,包括他也想一并击飞出去。 他居然打算一人飞三家! 这家伙真是有够变态的。 现在他只剩下8100点,上家的北傀也仅仅只剩8700点,对于拥有御无双潜质的人而言,这点点数跟纸糊的一般,一点也不安全。 南二局二本场,庄家南彦,宝牌七万。 “立直。” 第六巡,南彦听牌即立,没有过多的思考,横板一张红五筒便宣布了立直。 很多时候,伱得掌握适度的变奏。 比如说如果感觉到牌局非常凝滞,各家都是门清搓大牌的情况下,你完全可以狠狠地做一手断幺来恶心他们;而当各家都在屁胡速攻的时候,完全可以等一手大牌,给别家来一次猛烈的轰炸。 又或者采用非常无脑的听牌立直,各种边坎吊都无所畏惧,等和了一两次之后,别家都以为你是那种乱日乱立的麻雀士开始掉以轻心不加防范的时候,再采用正常的良型立直。 适度的变奏能够搅乱对手的思考,在虚虚实实之间周转不息,让人防不胜防。 这种节奏的变化,是南彦从部长那里学来的。 很多人觉得久帝就一个地狱单骑的能力,实际上这完全对竹井久不够了解。 通过鬼立直击到对手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打乱牌局的节奏,让人搞不清楚你是慢速打运营,还是otk爆炸进攻型,又或者是小牌速攻选手。 而久帝正是掌控这方面节奏的集大成者。 这种变奏流其实在麻将里是相当适用的,比如你开局立直,各家大多数都会进行防守,但其实你可能就是七对子听个六万。 等后面各家都觉得你打法胡乱,搞得他们进行了太多无用防守的时候,这时再默听一手平和良型,就能把对手恶心得不要不要的。 变奏流的打法,往往能打出出其不意的效果。 上一局南彦就通过算计直击到了和也一回,接下来对方肯定是更加警惕,几乎不可能给他太多直击的机会。 再加上他这几场的较量,给人过于阴险诡诈、心思深沉的感觉,任何操作在别家眼里都能解读出用意。 所以南彦干脆听牌即立,什么也不去思考,让其他人自己去想吧。 【一二三四六六六万,七八九索,西西西】 听和一四五万的良型。 这副牌不立也没有役,自然是得立直才行。 如果是一般情况下,南彦可能会选择默听,保留自己副露的机会,毕竟要是立直没办法自摸的话,那就有点尴尬。 副露的话,流局优势在我,问题不大。 不过现在需要转变节奏,听牌即立,让对手陷入无意义的精神内耗当中,其实他这手只是最普通的立直而已。 只有立直nomi的小牌。 但这副牌只要能摸到第四张西风,摸到里宝牌的概率将大幅度上升。 “吃。” 还没等南彦反应过来,下家代替安野小夫的裁判便将红五筒收下。 南彦稍稍愣住。 要知道一般的牌搭子是不会进行吃碰副露的操作,为了让自身手牌充裕,以便于防守。 但显然对于这场比赛,这位教练是当成正常麻将来打的,没有把自己当成牌搭子来打。 第(2/3)页